招标编号:HHTJWZ-2017-301-1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ppp模式合作建设,双方成立呼和浩特市地铁1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07标段由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承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管理公司拨付,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2.5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2.6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为金海工业园到白塔段,线路正线右线总长21.970km,其中地下线18.42km,高架线3.25km,过渡线0.3km,07标段包含四站四区间一停车场的主体及附属土建工程、总负责及协调配合等。四站:鸿德学院站(地下两侧双跨框架岛式车站)、什兰岱新村站、白塔西站、白塔站(三座标准三层高架站);四区间:鸿德学院站~什兰岱新村站~白塔西站~白塔站~白塔停车场;一停车场:白塔停车场。在鸿德学院站后出地面,线路均沿规划道路敷设。东段高架起点始于呼和浩特植物园内, 终于白塔停车场。
2.2招标内容:钢绞线550吨,锚具2487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④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4至2016年有2份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专用资格要求:见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本次项目申请(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完成注册后的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哲里木路支行
账号:7271 5101 8260 0026 840
潜在投标人的购买标书款应从对公账户汇出并确保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6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人在收到电子文件(第4.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后将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投标人请于2017年9 月8日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文件。如仍无法下载,请联系鲁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将确认函(自拟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1743337536@qq.com,未按要求发送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的递交。
5.3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车站后街)
5.2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鲁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3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车站后街)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2017年9月24日汇入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哲里木路支行
账号:7271 5101 8260 0026 840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出,要求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及包件号。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0天。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钢绞线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锚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所投项目名称以及包件号)发送至1743337536@qq.com,未按要求执行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联系人:李浩琴 张霞
联系电话: 15848171810 15694713641
邮箱:1743337536@qq.com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