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安装资质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市场上最为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生产、营销及服务体系,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5.供货业绩:投标人至少具有近三年内3个以上铁路重点工程或国家大中型项目活动板房安装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不得是中国中铁、中铁六局及兄弟单位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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