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引入石家庄枢纽工程
项目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KZ-2015-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引入石家庄枢纽工程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经批复,综合标工程招标已经完成,施工单位已经计划开始施工,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石济客专引入石家庄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制箱梁所需水泥、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引入石家庄枢纽工程站前工程,起点D2K2+900,终点改D2K19+909.43(307国道特大桥台尾),全长17.014km。含引入石家庄枢纽相关配套工程。
本工程自D2K2+900起,并行于既有石德铁路南侧,以高架桥经工业站,下穿京珠高速公路,于良村站西4.5km(DK13+750)设石家庄东站,出站后经良村站,上跨石环公路、307国道至代建终点。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所列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水泥包件报价采用先款后货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
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②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投标申请书(附表2)、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所在地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在招标人所在地财务部门交标书款。
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6号楼320室。
联系人:张斯明 15011199916
③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110911142210901),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执单、投标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向购买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④购买须知: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⑤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或向招标人提供电子邮箱。
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6号楼320室。
联系人:张斯明 15011199916邮 箱:3094945677@qq.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6月4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4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6号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7.1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10时00分。
7.2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6号楼,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天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同时在鲁班网(www.crecgec.com)、中铁六局物资网(wm.crsg.com.cn)发布信息。
9.招标人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6号楼
联 系 人: 张斯明 15011199916
邮 箱:3094945677@qq.com
9.2招标人银行信息:
全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帐 号:1109 1114 2210 9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表1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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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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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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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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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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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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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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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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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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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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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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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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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出具清晰真实近3年(2012、2013、2014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申请的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7. 申请的生产厂家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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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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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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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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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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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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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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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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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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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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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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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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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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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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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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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的产品进行投标。
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清晰真实的近3年(2012、2013、2014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代理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所需物资规格、型号的近3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申请人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申请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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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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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SJKZ-2015-36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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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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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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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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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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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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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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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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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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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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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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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招标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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