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ZZB-2018-201
1. 招标条件
本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工程(以下简称“新建京张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 2135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以《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51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本项目所需建筑钢筋、钢绞线、型钢、无缝钢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表1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见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表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 年6月6日。
5.2 招标文件发售
5.2.1招标文件以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 年6月21日内(售标日期),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开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账号:1100 6145 0018 0100 2996 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执单、投标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1151483530@qq.com ),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5.2.2 购买须知: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00,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车库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长城
联系电话:68162263
邮箱:1151483530@qq.com
联系人:陈宏武
联系电话:010-68169355、13621047851
邮箱:bjchw@sina.com
二〇一八年六月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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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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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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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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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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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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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张铁路二标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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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新建京张铁路二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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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里程DK24+500,终点里程为DK56+060,正线全长31.59km。主要工程:本标段路基14.736km;特大中桥梁12.825km、小桥6218顶平米、涵洞1945延长米;隧道3.032km;轨道(含站线)105.96铺轨公里。工程造价:22.87亿元,工期: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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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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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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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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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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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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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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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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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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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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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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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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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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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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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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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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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张铁路二标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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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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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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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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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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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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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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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张铁路二标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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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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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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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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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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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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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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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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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张铁路二标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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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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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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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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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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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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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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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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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张铁路二标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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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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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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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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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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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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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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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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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张铁路二标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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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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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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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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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GC-02、G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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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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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长材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除外,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材质单复印件2份。
4.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2017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本次招标建筑钢筋代理商可不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只需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0.2亿元。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5至2017年有3份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①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代理商需供应并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物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ISO9000质量体系证书、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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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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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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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产品生产厂生产能力要求:钢绞线年均产量达到8万吨(含)以上,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2017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本次招标钢绞线代理商可不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只需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0.5亿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试验室认证证书资质。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2份。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及本工程相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当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共同参与,取消代理商投标资格)。代理商须出具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制造厂资格声明、授权代理书。(需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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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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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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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除外),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材质单复印件2份。
4.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2017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本次招标型钢代理商可不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只需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0.2亿元。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5至2017年有3份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①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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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WZZB-2018-201
投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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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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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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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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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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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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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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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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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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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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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投标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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