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LJJTGS-SYDT-2018-300
工作内容包括:车站、区间主体及附属结构工程、路面及场地恢复工程、迷流、综合接地、防雷、专项工程等。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履约地点等详见本章附表1。
2.1 招标货物名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货物名称:管片螺栓。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资格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4.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 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在线响应本次招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
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账号:1109111422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行号:308100005094 )。
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17时。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见本章附表2)发送至772411493@qq.com,邮件主题为“-300投标+投标人名称”。
5.3 招标人在收到文件(第5.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后将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24日下午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 2018年8月9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莆商大厦12楼中铁六局项目部,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电子版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1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莆商大厦12楼中铁六局项目部。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须一包一投,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8.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均可,不接受现金,所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日(不含节假日)17:00前到达招标人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账号:1109111422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行号:308100005094 )。
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附表1。
10.1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陈剑 宣泽鹏 电 话:18610329250 18635695671
电子邮件:772411493@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账号:1109111422109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行号:308100005094
二〇一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