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星火站
枢纽站前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GSXHST-DL-2018-467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物资采购招标条件。
2.1 项目概况
本标段起自朝阳区北京星火站南咽喉DK12+200,包括正线5.89Km,动车走行线9.753km,到达疏解线1.213km,东北环线改建1.906km,终点为京沈客专里程DK18+080。
北京新星火站设于既有星火站西南侧,车站规模为7台15线。动车走行线外包京沈客专正线进行疏解,所有新建线路均位于既有东北环线东侧,自西向东依次为既有东北环线、动车走行线左线、京沈左右行线、动车走行线右线,五线并行以框构桥形式跨过亮马河,在坝河之前,东北环线、动车左线并行,京沈左右线与动车右线并行,分别以连续刚构形式跨越坝河;京沈左右线以1-100米钢桁架梁跨越五环路。
本工程中桥涵共计22座,其中大桥1座:为五环路大桥;中桥14座:分别为上跨动车左线框构中桥、疏解线框构中桥、坝河中桥、东八间房路框构中桥、东五环辅路1号框构中桥、东五环辅道2号框构中桥、东五环辅道3号框构中桥、东五环辅道4号框构中桥、青年路框构中桥、姚家园北街框构中桥、亮马河北路框构中桥、亮马河中桥、酒仙桥北路框构中桥、青年路北延框构中桥;小桥1座:东直门灌渠框构小桥;涵洞6座:1-2.0m钢筋混凝土框架箱涵3座,1-2.0m钢筋混凝土盖板箱涵1座、1-3.0m钢筋混凝土盖板箱涵1座、1-6.0m钢筋混凝土框架箱涵1座。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履约地点等详见本章附表1。
2.3 招标货物名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货物名称:商品砼。
计划供货期:2018年12月至工程结束。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4.2 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
4.2.1投标产品或同类商品砼生产历史在3年以上;
4.2.2商品砼年生产能力大于30万方;
4.2.3机组设备:2套180机组或相当以上的生产搅拌能力;
4.2.4运输车辆:自有25台以上混凝土运输车辆;
4.2.5混凝土输送泵车:自有2台以上混凝土汽车输送泵车。
4.3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4 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厂家),绿色生产达标验收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2016至2018年每年至少各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具有生产高性能商品混凝土C50以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验,近5年至少具备2个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复印件)。
4.7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的过程管控,保证混凝土成品质量,投标人中标后,原材料须向招标人备案,经同意后方能使用。
4.8 拥有良好履约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的供货商。
4.9 满足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 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13 本项目债权债务不得转移
5.1 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在线响应本次招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
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账号:1109111422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行号:308100005094)。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末尾三位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时间起(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1月26日下午17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售后不退。
5.3 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见本章附表2)发送至zbsyb52733250@163.com,邮件主题为“2018-467星火站商品砼投标 +投标人名称”。
5.4 招标人在收到文件(第5.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后将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6 购买过BJGSXHST-DL-2017-007招标SH-01包件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汇款,但需要将汇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
5.7 本次招标由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缴纳,费率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表。中标结果公示的中标单位通过监理、业主验站后,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代理费将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购买标书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同意本条款)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上午9时30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电子版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1 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须一包一投,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8.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开标前一天汇入指定帐户(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账号:1109111422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行号:308100005094)。
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附表1。
10.1招标人: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联 系 人:马伟 电 话:13701111437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联 系 人:吕丕巍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