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呼和铁建公司乌海甘德尔街公铁立交桥
主要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TJWZ-2018-574-02
乌海甘德尔街公铁立交桥项目由乌海市住建委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管理公司拨付,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主要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2.5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2.6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2.1项目概况:新建神华街与甘德尔街框立交桥在包兰下行线K378+118.43处下穿乌海站南咽喉,道路与包兰铁路交角94°,拟建道路自东向西一次下穿共计16股道,穿越长度共计120延米。以及修建主体引起的既有乌海站运输过渡方案、既有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车辆等设备的排干施工。
通道设计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道路断面设计为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双向六车道+3.5米非机动车道+2.0米人行道。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主要材料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或具有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铁路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1.2主要材料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详见包件划分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账号:110911142210901
行号:308100005094
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文件款、项目名称及所购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将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②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汇款单④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发到采购人指定邮箱(wmfgs2014@163.com),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标书。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30日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发售。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附表1:招标物资数量与包件划分表,售后不退。
凡购买过招标编号为HHTJWZ-2018-574、HHTJWZ-2018-574-01两次公告中钢材与混凝土包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购买标书,可继续响应参与本次招标,但仍需按本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六局集团呼和铁建公司物贸分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道北7小区西50米)。
6.2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须上传至中国中铁鲁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6.3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呼和铁建公司物贸分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道北7小区西50米)。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8.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2019年1月14日12时汇入指定账户(同招标文件汇款地址一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出,要求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及包件号。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0天。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包件投标保证金见附表1:招标物资数量与包件划分表,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邮件主题写所投项目名称+包件号)发送至wmfgs2014@163.com,未按要求执行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 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联系人:张永军 尹文鹏
联系电话:15548327107 18247104774
邮箱:wmfgs2014@163.com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