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工程2标段
钢模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WZ-2016-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工程(以下简称“新建京张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 2135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以《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51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所需物资钢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为招标人。
招标依据为: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 2135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51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表1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表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预付款的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50%,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钢板或型材抵扣支付),若延期支付,工期顺延。剩余货款以银行转账支付,详细条款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物资设计图纸由采购方统一提供。
① 招标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4日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信息),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执单、投标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标书。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4日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③购买须知: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联系人:联系人: 戈红志 联系电话:13601241923;邮箱:1091579371@qq.com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开标前未完成网上报价、投标报价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戈红志
联系电话:13601241923
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账号:110911142210901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