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出具清晰真实近3年(2013\2014\2015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所需物资规格、型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提供近3年为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供货及施工业绩资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意见等)。
7. 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履约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8.以上资料投标人需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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