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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试验段工程主材采购招标公告

 
主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WM-NTZC-2016-1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试验段工程所需物资,建设单位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方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做为招标人对本工程用主要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路线起自南梁九只窑口,顺接规划G244南梁高速连接线,沿葫芦河南侧山脚布线至东华池村,上跨X018道后,沿葫芦河北侧山脚布线至莲花寺水库,从水库北侧约600m处以隧道群通过,至店子沟上跨葫芦河和X018后,偏向南以隧道穿越山体,止于G22青兰高速太白互通西侧约1.8km处,与G22青兰高速设枢纽连接,总长37.257km。
为满足庆阳市“6873”交通突破大会战要求,庆阳市要求先行开展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试验段工程初步设计工作,试验段起点位于合水县太白镇店子沟,终点位于十里铺,试验段桩号范围为K33+313~K35+660,试验段范围内路线长2.347km,均为隧道。
本项目共设隧道1座—店子沟隧道,左洞长为2376m,右洞长为2347m,隧道共长4723m(单洞)。按洞口小净距、洞身分离式隧道形式布置,属长隧道,左线最大埋深约156m,右线做大埋深160m。按设计速度为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隧道单洞建筑限界净宽为10.25m,净高为5.0m。根据隧道长度及相关规范要求,考虑紧急情况下的防灾、救援要求,在隧道洞身设置人行横洞5处、3处车行横洞及6处紧急停车带(每处长50m)。
2.2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表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所列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0101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1025日至201610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水泥(SN-01SN-02汇款账户: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账户:110061450018010029960。粉煤灰FMH-01 汇款账户:单位名称: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建设北路支行,账户:14001815908050504723在汇款单上注明谈判文件款、项目名称及所购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将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汇款单扫描件④谈判申请表,发到采购人指定邮箱。已支付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供应商,请于20161025日至20161029日,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谈判文件。
联系人王占方联系电话13293988068     邮箱1599921603@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4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太白镇中铁六局南太高速项目部,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同时在鲁班网(www.crecgec.com)、中铁六局物资网(wm.crsg.com.cn)发布信息。
8.招标人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442
人:郭锐18636129746   王占方13293988068
    真:0352-2666162    
    箱:1599921603@qq.com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招标公告附表
采购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招标编号:TYWM-NTZC-2016-191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书费
SN-01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20000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 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清晰真实的近3年(2013、2014、2015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所需物资规格、型号的近3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5.申请人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市政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中铁六局集团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2301.38
 
 
 
 
 
 
 
 
 
 
 
 
 
 
 
合计
22301.38
 
采购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招标编号:TYWM-NTZC-2016-191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书费
SN-02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29549.58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 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清晰真实的近3年(2013、2014、2015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所需物资规格、型号的近3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5.申请人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市政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中铁六局集团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000
 
 
 
 
 
 
 
 
 
 
 
 
 
 
 
 
 
 
 
 
合计
29549.58
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
采购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招标编号:TYWM-NTZC-2016-191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书费
FMH-01
1
粉煤灰
 
15625.2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 能生产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
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具有分选设备)。
4.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
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中铁六局集团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7.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1000
 
 
 
 
 
 
 
 
 
 
 
 
 
 
 
 
 
 
 
 
合计
15625.29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TYWM-NTZC-2016-191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     纸质 □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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