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京新高速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公路SG2标
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承建的京新高速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公路SG2标工程所需钢材、钢绞线,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BJGSWZ-2017-001-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钢材、钢绞线(详见附表2)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标段为京新高速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公路土建工程SG2标段,起点桩号K41+000,终点桩号K42+550,标段全长1.55Km。本标段主要包括南洋河大桥和部分路基工程,其中南洋河大桥起止点里程为K41+235.382~K42+308.382,桥梁全长1073米,从东向西依次上跨南洋河、S247省道、旧S247省道及京包铁路。桥梁上部构造为T梁+转体T构,下部构造为柱桩和群桩基础;柱式墩、空心薄壁墩和肋式台。工程造价:1.93亿元,工期:2016年10月~2018年9月。
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铁路重点工程或国家大中型项目有供货业绩。
5、具体要求详见本包件公告附表。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资格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7.1 公告时间:2017年4月1日
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4月4日至2017 年4月9日。
7.2 谈判文件发售
7.2.1 潜在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010-100),然后再购买谈判文件,参与谈判。谈判供应商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谈判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谈判文件的款项电汇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7.2.2谈判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请于 2017年4月4至2017年4月9日内(售标日期),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谈判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谈判文件的款项电汇至采购人指定帐户。(开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账号:1100 6145 0018 0100 2996 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谈判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谈判供应商将银行回执单、谈判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BJCHW@SINA.com ),采购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允许谈判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已支付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谈判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4日至2017年4月9日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谈判文件。
7.2.3 购买须知:本次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2),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8.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谈判供应商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同时谈判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0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09:30)。
8.2谈判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3谈判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8.4 逾期送达的纸质响应文件、逾期在电商平台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5届时请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采购人: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联 系 人: 陈宏武
联系电话:13621047851;010-68169355
电子邮箱:bjchw@sina.com
传真:010-68169355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2 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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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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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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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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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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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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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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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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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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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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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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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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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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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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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北京铁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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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本次谈判,代理商可不提供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 生产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谈判物资年产长材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本次谈判,代理商可提供出厂质量证明书2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4至2016年有3份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谈判物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制造厂资格声明。 (本次谈判,代理商只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8.谈判供货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两个及以上谈判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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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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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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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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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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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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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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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北京铁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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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0.5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本次谈判,代理商可不提供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 生产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4至2016年有3份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谈判物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制造厂资格声明。 8.谈判供货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两个及以上谈判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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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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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竞争性谈判申请表
谈判项目编号:BJGSWZ-2017-001-4
谈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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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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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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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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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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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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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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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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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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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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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竞争性谈判包件号及说明:
谈判供应商(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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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采购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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