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HTJHNTWZ-2017-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混凝土分公司,所需物资外加剂、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接受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人承办此次招标。
招标依据为: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铁建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是中铁六局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下属混凝土专业分公司,本次招标就呼市白塔搅拌站混凝土67954m³;呼市光明路搅拌站混凝土41083m³,包头白银路搅拌站混凝土33427 m³,所需外加剂、粉煤灰进行招标。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4-2015年或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④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4至2016年至少有3份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专用资格要求:见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1招标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8日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帐号:7271 5101 8260 0026 840,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新华西街支行)标书费用详见公告附表,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执单、投标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标书。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8日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5.3购买须知: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外加剂、粉煤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28日8:00时至9:30时;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10: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六局呼和浩特铁建公司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11号)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六局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
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15694713641 邮箱:724609533@QQ.COM
联系人:南宝玉 联系电话:13347088150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及传真:0471-2241008 邮箱:724609533@qq.com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高会计 联系电话:15034936660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
|
|
|
|
|
招标公告附表
|
|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FMH-1
|
粉煤灰
|
一级
|
吨
|
9907.29
|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同时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最新标准的要求。
4.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如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有效证明),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
1000
|
5
|
|
2
|
JSJ-1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379.32
|
1.生产能力要求: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号)、《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及最新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
|
1000
|
5
|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HHTJHNTWZ-2017-082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投标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