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太原枢纽皇后园至龙城大街段沿线整治工程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DLWZZB-2017-187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枢纽皇后园至龙城大街段沿线整治工程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物资采购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太原站南咽喉大西上行侧里程K268+180至石太里程K221+500段,大西下行侧里程K268+200至石太里程K221+500段和大西下行K274+700至大西里程K275+850段综合管沟工程、新设电缆桥架工程以及皇后园至龙城大街全线通信、信号光电缆防护、割接及迁改工程。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履约地点等详见本章附表1。
2.1 招标货物名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货物名称:钢筋混凝电缆槽。
计划供货期:2017年7月15日。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厂加电缆槽年均产量达到50万米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出具清晰真实近3年(2013\2014\2015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需要银行提供资信证明。
4.同类产品须具有近三年内2条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供应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有效运行证明影印件;
5.投标产品必须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6. 加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7. 生产厂家距施工现场运距须在500KM以内。
5.1 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在线响应本次招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
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账户:110061450018010029960)。
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下午17时。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见本章附表2)发送至zbsyb52733250@163.com,邮件主题为“太原枢纽皇后园至龙城大街段沿线整治工程投标+投标人名称”。
5.3 招标人在收到文件(第5.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后将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5 本次招标由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缴纳,费率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执行。中标结果公示后,代理费将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 2017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电子版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1 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须一包一投,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8.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开标前一天汇入指定帐户(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账户:110061450018010029960)。
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附表1。
10.1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新野
电 话:010-53112907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联 系 人:柴蕾
电 话:15010212836
电子邮件:zbsyb52733250@163.com
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
账号:110061450018010029960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