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工程
钢模板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拟对中铁六局集团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工程钢模板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HHTF-DL-2017-097-0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钢模板
四、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钢模板采购共2包(详见谈判文件)。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作为成都新机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对于保障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正常运转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包括4部分即连接成都市主城区至天府国际机场的起点连接线(拟定六局施工),新机场高速公路主线线,连接天府新区的天府支线A线,连接新机场T3/T4航站楼的新机场南线H线(远期规划)等。
我项目部承揽标段涉及主要内容为起点连接线LBK0+000 -LBK3+760.34,及主线BK0+000-BK1+200段,全长4.96km,包含满周林互通、锦江互通、白鹭湾枢纽、入城段1号桥、入城段2号桥。合计匝道总长16.443km,桥梁和互通主线总长4.959km,合计施工总长度21.402km, 预计合同总额9亿元。本工程2016年8月30日举行开工仪式,本标段施工图纸预计2016年12月底完成设计,要求2016年底完成施工准备,2017年年初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计划工期29个月,拟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2019年5月31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证明:钢结构年加工制造能力为5000吨及以上(以近3年平均制造量计)。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8.其他: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9.具体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资格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 谈判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010-1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①招标文件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为主,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示日至2017年7月7日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账号:11006145001801002996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执单、投标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097-02投标+所投包件号+投标人名称”,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标书。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公示日至2017年7月7日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凡购买过HHTF-DL-2017-097或HHTF-DL-2017-097-01标书相应包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付款,但仍需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若参与其他包件投标则需单独付费购买。
③购买须知: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④联系人:吕丕巍; 联系电话:010-52733201;邮件:zbsyb52733250@163.com
本次招标由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缴纳,费率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执行,具体每个包件代理费见附表1。中标结果公示后,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代理费将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购买标书参与投标的行为将被默认为同意该条款)。
八、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7年7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谈判方式。谈判供应商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09时30分(即谈判时间),同时谈判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开始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0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09:30)。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逾期上传响应文件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 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届时请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达。
十一、采购人: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11号
联系人:张永军 赵洁
联系电话:15548327107 18698400728
传真:0471-224100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联 系 人:吕丕巍
电 话:010-52733201
电子邮件:zbsyb52733250@163.com
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
账 号:110061450018010029960
二零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