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范围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在15公里及以上;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能够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喀什地区相关技术、管理要求的混凝土涵管生产企业;
5、供应商不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股份、中铁六局及其他工程单位黑名单和限制交易名录内。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要出具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同一个包件中,生产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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